发布时间:2025-10-17 11:21:28    次浏览
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工作部署,定于2015年4月上旬开始对8个市直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本轮巡查从4月上旬开始,至5月底前结束,其中集中巡查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主要任务本次对被巡查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集中巡查。(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和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重点巡查以下内容:是否能够认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是否能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是否能够针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规范约束权力,有效防控重大廉政风险;是否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是否能够切实履行正风肃纪之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没有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办事群众吃拿卡要的问题;有没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备干部和裸官的问题;有没有与中介组织“明脱暗不脱”,搞指定服务、强迫服务和利益输送的问题;有没有公车私用或者挂企业、个人名下,借用企业车辆的问题;有没有对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设立“小金库”、滥发奖金补贴或“吃空饷”的问题;?有没有个人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或违反规定在企业、协会等单位中兼职取酬的问题;?有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问题,等等。三、巡查组分工及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巡查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巡查组反映被巡查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情况,举报受理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